日前,中国综合型文化产业集团承兴国际集团宣布收购由”漫威之父”、”蜘蛛侠”创作者兼制片斯坦李(Stan Lee)所创立的POW!娱乐公司,买下由史上最有影响力的漫画家一手打造,横跨电影、电视、动画、游戏、虚拟实境、漫画和出版等综合领域的智慧版权库。
承兴国际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罗静表示,以承兴国际集团旗下的香港上市公司 Camsing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收购POW!娱乐,在新的管理架构下,斯坦李(Stan Lee)则会继续担任创意总监一职。
斯坦李(Stan Lee)说:“我很高兴可以继续我职业生涯的下一个篇章, 继续开发我们之前在POW!娱乐所做的工作和项目。承兴集团可以为我们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新的亚洲(中国)市场。最终这些都会为我们过去创造的全球超级英雄系列的粉丝创造更多的形象和角色。让我们更上一层楼!“
承兴国际集团董事局主席罗静说:“我相信这次收购通过把POW!娱乐现成的知识产权库和承兴强大的知识产权衍生品研发和分销网络结合起来,会产生明显的商业协同效应。与此同时斯坦李(Stan Lee)先生全球认可的创意能力和经验也将极大的提升我们内在动漫知识产权产品开发能力,我们将同斯坦李先生协力打造新时代、新背景、新格局下更庞大的超级英雄体系,推出更多的动漫出版及影视内容,从而为全球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产品和内容。”
承兴国际集团美国分公司负责人达菲出任POW!娱乐的首席执行官,他表示“对承兴国际来说,斯坦李(Stan Lee)能够加入这个大家庭并和我们一起工作,是一个前所未有的绝佳机会。我们由衷感到开心,斯坦李未来的无限创意和众多娱乐版权,将把我们营销平台、分销渠道和主题公园完美地结合在一起,我们对于能够参与斯坦李的下一步感到兴奋,更期待和他一起创造出更多大师级作品。”
承兴国际主要从事泛娱乐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及相关衍生品销售,打造新型泛娱乐化的服务平台,将娱乐领域知名品牌推向全球市场。具体包括动漫、电影、电视、音乐、游戏、体育、授权商品和主题乐园等领域。承兴国际合作过的合作伙伴包括迪士尼、孩之宝、华纳、NBA、暴雪等,运营过的品牌则有变形金刚、星球大战,魔兽世界和正义联盟等国际品牌。
斯坦李被誉为是好莱坞最有创意的代表人物,他所创造的超级英雄为漫威影业取得了美国漫画产业的标志性地位,他笔下的蜘蛛侠、绿巨人浩克、X战警、惊奇四超人、钢铁侠等上百位超级英雄,总计在全球创下超过400亿票房。直到现在,斯坦李仍然兼任漫威影业的荣誉主席和漫威漫画的编辑委员会成员。
目前POW! 版权库里上有270个已经正在运作和尚未曝光的超级IP,包括了和中、美、英、印、日等地的国际合作项目,在未来,斯坦李更将继续创造以不同国家文化为背景的超级英雄IP。
这些IP如同宝藏一样,在承兴庞大的分销和衍生渠道以及全球著名的影视游戏等公司推动下,逐渐释放炫目的光芒。有业内人士估计这是一个超过万亿美元的庞大市场,并联动了影视、游戏、音乐、娱乐、动画、漫画、图书、数字出版等将近二十个产业的庞大IP帝国。在这个以IP为导向的娱乐时代,承兴国际收购POW!娱乐,显示了中国企业开始在全球的顶级IP版权起源地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布局。
承兴国际控股(香港主板上市公司,代码2662)是中国领先的品牌授权、品牌衍生产品推广销售与体育娱乐营销公司,是承兴国际集团的成员公司。承兴国际集团在1996年于香港成立,并相继在广州、北京、深圳、新加坡、香港,洛杉矶等地成立子分公司,它的使命是透过健全的发行渠道和行销平台,把世界知名娱乐品牌推向中国市场。
POW!娱乐公司(POW! Entertainment, INC.) 为传统娱乐媒体创造、开发和授权各式娱乐版权,包括:现场演出、动画、电影、电视、商品销售和其他相关领域。
1922年12月28日出生于美国纽约,漫画创作者、演员、编剧。斯坦·李在美国漫画界是元老级人物,他笔下的英雄角色是陪伴无数美国人长大的亲密战友,包括《X战警》、《蜘蛛侠》、《神奇四侠》、《绿巨人》等,他的成就已成为美国文化中重要的一部份,由于他为神奇漫画公司带来了无数商机,公司里90%以上知名的角色都是他所创造的,他的漫画己在全球75个以上的国家以25种不同语言印刷,超过20亿册。斯坦·李将肥皂剧、幽默、道德困局和政治揉进漫画作品,以实现他所追求的“现实感”。在漫画创作中,斯坦·李还喜欢使用日常用语中不常见的三音节或多音节等复杂词汇,以鼓励孩子们学习新词汇。斯坦·李笔下的英雄像普通人一样有着坏脾气、虚荣心,也有抑郁和贪婪的时候,他们彼此之间会发生争吵,也会像凡人那样为账单发愁,他们的身体也并非铁打的,偶尔也会染上一场小疾。
尽管漫威的版权被卖到多家公司,但唯有“漫威之父”斯坦·李可以横跨各个宇宙,乱入到各个平行世界中。他是漫威王国的最主要缔造者之一,也是漫威电影中的“老顽童”。
1941年,斯坦·李生平第一部作品问世,即《美国队长》系列漫画的第三部。1961年11月开始,在搭档漫画家杰克·科比的协助下,他创作了《神奇四侠》、《蜘蛛侠》、《钢铁侠》、《雷神托尔》、《绿巨人》、《X战警》、《奇异博士》、《超胆侠》等漫画角色。1972年,斯坦·李成为漫威漫画公司的发行人和董事长,1998年,他离开了漫威漫画公司。20世纪90年代末,斯坦·李成立了“斯坦·李传媒”公司,但这家公司于2001年破产。2002年,他与人合作创办了POW!娱乐公司。2011年1月4日,88岁的斯坦·李留名好莱坞星光大道。
影视方面,他相继客串出演了《蜘蛛侠》、《X战警》、《神奇四侠》、《钢铁侠》、《美国队长》、《雷神托尔》、《无敌浩克》、《复仇者联盟》、《超凡蜘蛛侠》、《超能陆战队》等电影。
人物经历
早年经历
斯坦·李原名斯坦利·马丁·利博,1922年12月28日出生在纽约的一个小公寓里,他的父母都是来自罗马尼亚的犹太移民。斯坦利的父亲是个裁缝,在上世纪30年代美国发生经济大萧条后,就只能零星地揽点活干。受生活所迫,斯坦利跟着父母频繁搬家。9岁时,弟弟拉里出生,一家四口挤在一室一厅的小公寓里,兄弟俩享受着唯一的卧室,父母却只能睡在客厅的折叠式睡椅上。从小,斯坦利就喜欢阅读神秘小说和冒险故事。求学期间,他跳过几次级,所以总是班里年龄最小的学生。高中时代的斯坦利是个文学青年,热爱写作,当地一家报纸曾组织征文比赛,由于斯坦利获奖的次数太多,这家报纸不得不改变评选规则以阻止他再次参加比赛。为了补贴家用,小斯坦利到处找活干。他曾给报纸长期写过讣闻,帮美国国家结核病中心写过新闻通稿,帮餐馆送过三文治外卖,做过制裤公司的杂工,做过百老汇大戏院的引座员,还做过《纽约先驱论坛报》的订报员。
1939年,16岁的斯坦利从高中毕业。在舅舅的介绍下,斯坦利跟当时的通俗杂志和漫画书出版商马丁·古德曼见了一面。古德曼同意让斯坦利到自己的Timely漫画公司做助理,周薪是8美元。而Timely就是神奇漫画公司的前身。
漫画创作
1941年,斯坦利生平第一部作品问世,它就是《美国队长》系列漫画的第三部,斯坦利负责填写内容,漫画由别人来画。他开始第一次使用笔名“斯坦·李”。就在他的作品问世的同一年,总编乔·西蒙因与老板古德曼发生冲突而辞职,并带走了一些得力干将。时年30岁的古德曼任命仅仅19岁的斯坦·李为临时总编,并很快被扶正,在总编职位上一直干了30多年,同时兼任艺术总监。1972年,他成为神奇漫画公司的发行人和董事长。
1942年,斯坦·李应征入伍。在美国陆军,他主要是写写训练手册、宣传口号,还间或画些宣传的卡通画。他的正式军职是“剧作家”。1945年,二战结束,斯坦·李回到纽约,重操旧业。
20世纪50年代末,斯坦·李开始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感到不满,并萌生了退出漫画界的想法。恰在那时,神奇漫画公司的对手DC漫画开始进军超级英雄题材。古德曼要求斯坦·李也在漫画中创造出一个超级英雄组合。
在搭档漫画家杰克·科比的协助下,1961年11月,漫画史上的另外一个超级英雄组合诞生,他们就是《神奇四侠》。在随后的日子里,他在漫画家杰克·科比、史蒂夫·迪托的协助下创作出了《钢铁侠》、《绿巨人》、《雷神托尔》、《X战警》、《奇异博士》、《超胆侠》等漫画角色,他也是《蜘蛛侠》的主创。斯坦·李以及杰克·科比、史蒂夫·迪托创造出了后来被称为“神奇模式”的漫画创作流程。这一流程一般是主创斯坦·李提出故事的大纲和结构,画家杰克·科比负责绘画和对一些小场景和情节的修改,写手史蒂夫·迪托负责所有的对话和最终的一些情节上的修改。
1972年,斯坦·李成为神奇漫画公司的发行人和董事长,从此开始慢慢淡出具体创作。1998年,他离开了神奇漫画公司。他第一次在荧屏上露脸是1989年的电视电影《无敌浩克的审判》。20世纪90年代末,斯坦·李成立了“斯坦·李传媒”公司,希望可以制作各种娱乐产品,包括游戏和网络漫画,但由于经营不善,这家公司于2001年破产。
演艺经历
2000年,他客串出演了《X战警》。2002年,他与人合作创办了POW!娱乐公司;同年,他出现在电影《蜘蛛侠》中。接下来,他又相继客串出演了《超胆侠》、《绿巨人》、《蜘蛛侠2》、《神奇四侠》、《X战警3》、《神奇四侠2》、《蜘蛛侠3》、《钢铁侠》、《无敌浩克》、《生活大爆炸第三季》、《钢铁侠2》等电影。
2010年4月,迪士尼和斯坦·李宣布共同推出三部电影,都将由POW!娱乐公司制作拍摄。同年7月,他宣布推出漫画系列《超级七人组》。
2011年1月4日,88岁的斯坦·李留名好莱坞星光大道,成为第2428位在星光大道留名的名星。之后,他又相继客串出演了《雷神》、《美国队长》、《复仇者联盟》、《超凡蜘蛛侠》、《雷神2》、《美国队长2》、《超凡蜘蛛侠2》、《银河护卫队》等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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